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服务意识,适应学校改革发展要求,根据浙工商院[2015]49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5年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就承担的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与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强化效能建设监督,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
建立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监督考评体系和奖惩激励体系,实现机关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师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针对影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带动机关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
(一)强化岗位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组织动员全处人员学习了解部门和个人工作定位,立足本职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和效能。
(二)实施首问负责制。接待来人来访,被问及的人员必须热情主动,耐心接受咨询。所问及的事项是本人负责的,应立即受理;不是本人负责的,应明确地给予指引或帮助联系。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政策法现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以及必须提供的资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备。申办人提出咨询或提请办理事项,如因所带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办理事项的程序和所需的全部材料。
(四)实行挂牌服务。在部门内设立党员示范岗、巾帼文明岗,在办公场所摆放或悬挂工作牌。
(五)坚持限时办结制。凡法律、法规、规章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规定的,各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办理时限;上级布置任务、部门之间会商工作以及公文的会稿、会签和承办等,都必须有时限要求;工作人员对组织交办的工作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
(六)加强信息公开。根据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责,在部门网站对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情况等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在本部门网站公告服务质量标准、办事指南、主要工作流程。
(七)强化监督检查。聘请校内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10名,其中教职工和学生各5名,定期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监督,定期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评议。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87422699投诉信箱:jw@zjbti.net.cn 。
(八)师生评议。组织开展每半年一次的师生评议活动。
(九)监督检查。在校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对机关各部门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制度建设等,通过明察暗访、评议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机制。接到投诉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意见,并告知投诉人。对实名投诉的,在告知处理意见时要听取投诉人对处理意见的反馈。
三、工作步骤
将部门整个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分为组织学习、组织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
(一)组织学习阶段
认真学习贯彻《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5年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从部门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针对性强、可操作、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在部门内组织学习相关实施方案,部署相关工作。
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明确开展机关效能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搞好机关效能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需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10月完成聘请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其中教师5名,学生5名。
2、10月完成在部门网站上公告部门工作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公告办事指南、主要工作流程等。
3、12月初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师生评议活动。详见附件: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机关效能建设师生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初稿)
4、12月底在本部门设立党员示范岗、巾帼文明岗。
5、12月底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优秀单位评比活动,并予以表彰。
6、及时在部门网站更新工作动态等内容。
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明确服务内容,推进校务(信息)公开,强化群众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流程,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
(三)总结表彰阶段
在校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总结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相关情况,推介效能建设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及时宣传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的先进典型,组织召开机关效能建设总结表彰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并适时进行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