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阳光的沐浴下,00后大学生思维前卫活跃、价值多元,同时他们也有着较强的自我意识和维权意识,敢于挑战自己眼里的一些不公平、不公正。我从事辅导员工作已经两年有余,面对着这群特征鲜明的“好家伙”们,自然也接触了不少事。学生的一个电话打来,“老师,我......”。如果是危及生命安全的事,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上报,自然不用多说,如果并非危机事件,那么安抚情绪、了解情况、妥善处理,给学生一个满意的结果,也同样是份内之事。有时候想想,作为做学生工作的辅导员,好像是学生在学校里的父母官,学生的每一次联系与求助,好比是自己接的一个又一个的案子,也正是在处理一个又一个案子的过程中,渐渐得到了学生们的肯定,收获了学生们的信任。
学生工作不仅庞杂,而且琐碎,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把一些事情当作是处理“案子”,同那些电视剧里被老百姓所认可的父母官一样,对我们的学生当事人抱以真诚与热情,接好他们的“案子”,我们的学生工作也自然而然地有了更多的收获和快乐。“案子”接得多了,也有了我自己的一些处理“案情”的经验和感悟,在此分享出来,希望无论是作为父母官的辅导员,还是作为“案子”当事人的学生,都能有所获得。
“老师,我的手机不见了。”之“探”案
案情:军训期间,接到新生求助,说他的手机不见了。学生当事人表示,手机一直随身携带,在发现手机丢失以前,记忆中除了隔壁寝室,哪里都没有去过,但自己找了一圈都未见手机。在整个时间线里该学生只干了在寝室练舞和串寝聊天这两件事,知道手机丢失后,学生当事人第一时间借同学的通讯设备打了自己电话,得知自己手机并未关机。
案情处理:在此类“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首先做的是安抚学生的情绪,同时根据手机未关机可以大致判断手机并非被偷。当时正值夜晚,我提议两个寝室把灯都关了,再打一下丢失的手机电话看看能否根据手机屏幕的灯光找到丢失手机,最终靠着微弱的灯光,在同学的衣物收纳盒里将手机找到。原来是学生当事人在练舞时不小心把手机甩到了同学的衣物里,被同学装进了收纳盒。
案情总结:对于大部分事件,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首先要做的是稳定情绪工作,然后才是实际问题的解决。唯有冷静的情绪,才能避免由情绪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才能就此来捋清事件的脉络,给事发学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老师,能不能别让他们知道?”之“审”案
案情:在校期间,接到学校保卫处反馈,有学生因刷单被骗5000多块钱,已报警。学生当事人向我表示,钱的损失自己缓一缓还是能够接受,但是希望辅导员不要告诉班主任和家长。
案情处理:学生当事人不想让班主任和家长知道,肯定有其原因。对其进行沟通了解后得知,学生之所以不想告诉班主任是因为害怕班主任把他受骗的事情当作例子在班级同学面前广而告之,最终使得自己在学生群体里成为笑柄;不想告诉家长是因为害怕家长知道此事后对其加以责骂,导致自身受到因受骗而引发的来自家长的二次伤害。我作为辅导员老师,对学生的此类担忧表示充分理解,但同时也对学生就事件的特殊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得到其同意的情况下把学生的内心想法与班主任和学生家长进行了线上的沟通交流,避免了学生可能受到的二次伤害。
案情总结:金钱的损失有时候难以追回,但学生后续的心理状况则要求我们持续关注。学生要将日常所学的反诈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学生辅导员,要妥善去化解学生出现情况之后的一系列问题,帮助学生尽快地回归正常学习、生活状态。
“老师,我能不能换寝室?”之“断”案
案情:大二女学生提出诉求,想要换寝。学生当事人表示,自己受不了同寝的大三室友在寝室的“摆烂行为”——不爱收拾自己的衣物。即便每次有寝室卫生检查之前,该学生都会提醒这位混寝的大三学姐收拾好自己寝室里的一亩三分地,但每每都会被这位学姐所无视,以致于该学生当事人因为所在寝室未曾获评“文明寝室”,即使本身学习成绩优异,却仍与班级里的奖学金评定失之交臂。因此该生希望辅导员老师能够为其主持公道,通过换寝来解决以上问题。
案情处理:在了解学生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后,可以基本明确学生存在的主要问题点。对于这种由两个学生共处而产生的问题,我在安抚完学生当事人的即时情绪之后,也通过了走寝等形式对学生所描述的情况进行了正面了解,发现确有其事。既然学生本身沟通无果,那么就由我出面对这件事情的双方进行沟通,以观后效。同时也向学生当事人保证,如果后续情况不理想,老师会持续跟进直到问题解决。
案情总结:老师和学生都应该要清楚,寝室不是想换就换。学生有寝室问题首当其冲是解决其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单纯的换寝对学生成长成才不一定能起到正向作用,有时候甚至会适得其反。学生本身要学会如何与寝室成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当学生之间出现沟通障碍难以解决时,辅导员起到关键的助推作用。
作为学生们在学校里的父母官,辅导员要作好每个学生的主,接好每一个学生交代的“案子”,学生们满意了,这辅导员的价值也就实现了!
徐杰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